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博硕人才引进公告
根据《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》,结合我委人才需求情况,采取选聘的方式,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士研究生460名,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引进的原则及方式
坚持德才兼备,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根据需要,可采取现场选聘的方式进行。
二、选聘范围
选聘的委属9家医院和岗位,详见附件。
三、报名条件
选聘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3 年7 月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(二)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(1987 年7 月31日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(1977 年7 月31日以后出生);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(三)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。
(四)须具备《
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,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。(视不同情况请结合《2023年邯郸市卫健委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》)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参加选聘:
1.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.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;
4.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;
5.在各级各类
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(聘)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;
6.现役军人;
7.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;
8.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;
9.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;
10.失信被执行人;
11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选聘单位和岗位
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《2023年邯郸市卫健委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报考市中心医院、市第一医院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选聘,报考委属其他单位的考生由市卫健委组织选聘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(一)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2023年7月6日24时邯郸市中心医院截止报名,2023年7月20日24时邯郸市第一医院截止报名,2023年7月31日24时委属其他医院截止报名。
(二)报名方式及测评顺序
考生须填写《2023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》(附件2)及《2023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3)。报考中心医院的考生须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:hdwjwrcyj1@163.com,报考市第一医院的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:hdwjwrcyj2@163.com,报考委属其他医院的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:hdwjwrcyj3@163.com,邮件名称为考生报考单位+姓名。
测评时间顺序按照邯郸市中心医院、邯郸市第一医院、委属其他医院依次进行,考生参加测评未通过的可报考下一家测评单位。
六、资格审核
(一)提交材料
1.填写完整的《2023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博硕引才报名表》。
2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报到证(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),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;医师资格证书、医师执业证书、护士资格证书、护士执业证书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、身份证等。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、复印件。
(二)审核地点
分别在市中心医院人事科、市第一医院人事科、市卫健委人事处。
七、选聘程序
(一)考核或测评
组建专家评审小组,进行测评工作。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,听取科研情况汇报等方式;硕士研究生选聘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;依据考核或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考核或测评成绩满分100分,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,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: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。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,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。
(二)资格复审
通过考核或测评的人员,由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。复审通过人员,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。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,取消应聘资格,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或测评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,若考核或测评成绩相同,进行加试测评确定递补顺序。
(三)体检和考察
体检参照现行的《
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,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、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等。体检、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
(四)网上公示
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(五)聘用
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,报市委、市
政府批准后,由用人单位、主管部门、编制、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,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。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